培训人数有突破培训质量有保证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两年来,保定市共培训人员30多万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出台政策 提供支撑
2010年4月,保定市出台了 《保定市2010年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同年10月,下发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别职业培训工作实现了更高层次上的工作统筹。
其间,保定市人社厅先后两次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 《保定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对企业开展在岗农民工培训、困难企业开展在职职工培训等,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并对培训给予了相应的财政补贴。
《保定市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用于特别职业培训的比例不低于15%,在岗农民工培训财政直补企业、劳动预备制培训确定具体补贴标准等方面均要取得突破。
在简化资金申领程序的同时,河南又上调培训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抓好计划落实的积极性。全省18个市中,有13个市出台了新的政策,有5个市转发了省相关文件,并对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抓住重点 提升实效
按照 “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要求,保定市重点开展了企业在岗职工 (含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
紧密结合各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用工需求,保定市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为企业培训专门紧缺人才,部分学校已形成了 “招生、培训、就业一体化”的模式。如河南化学工业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就业岗位需求比例为1∶3,3年后毕业的学生已被提前预订一空。
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将 “雨露计划”与该省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结合起来,按方案要求,凡参加 “雨露计划”,在技工院校学校接受不少于6个月以上培训的,其培训补贴由扶贫资金中列支。仅此一项,就多争取培训补贴资金4000多万元。
严格监管 健全机制
保定市规定,各地定点培训机构,由保定市人社厅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规定各市每个培训专业的定点培训机构原则上不超过5家,每个定点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不超过两个,确保定点资格向优质培训机构汇聚,从源头上保证培训质量。同时,签订协议书,实行全过程监管。对公布的定点培训机构,由省辖市统一与其签订协议,确保培训的 “人员、课时、师资、质量”四落实。对参加各类培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逐步推行信息化存档。对培训实行周访月查,通过不间断检查将 “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落到实处。
建立定点机构评估、动态退出机制。保定市规定,对申报定点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达不到协议要求的、培训机构管理混乱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培训结业考核成绩不达标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直接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实行最严格的动态管理。